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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公安局发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户口整顿工作通告

2020-7-3 17:35| 发布者: 瑶瑶| 查看: 371| 评论: 0

摘要: 运城市公安局日前发布通告,将依法于6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一、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新生儿出生1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主动 ...
运城市公安局日前发布通告,将依法于6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

一、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新生儿出生1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主动申报出生登记。 其他各类无户口人员应主动到辖区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公安机关按照“区别情况、分类实施”的原则,经调查核实后予以办理。  

二、清理应销未销户口。公民死亡、参军、加入外国国籍或出国(境)定居的,本人或近亲属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主动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三、清理重复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户口。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应主动于2020年8月31日前到拟注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报纠正,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予以办理重户注销。 

四、开展集体户清理工作。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应尽快将户口从集体户址迁出;人户分离、空挂户口的,应主动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住址变更。

五、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对姓名、出生日期等户口登记项目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应持原始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公民年满16周岁的,应当及时办理居民身份证。

六、流动人口登记。来运城市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向辖区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可关注“山西公安”或“运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租赁房屋登记”及“申领居住证”等业务。

运城市公安局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有效解决存在的户口问题。因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同时提醒市民朋友们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业务时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扫健康码、测量体温,有序办理业务,防止形成人员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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