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原由要追溯到2019年12月11日,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在夏县某宾馆内,有人以会销形式销售化肥,并收取群众购买化肥的定金。 经鉴定马某销售的化肥不符合国家标准,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胡张乡王村、其毋村、郭村、枣园村部分村民已经购买了该化肥,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胡张乡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便深入这几个村,逐户核对购买化肥数量,确认村民损失。 最后,将该四个村村民购买化肥的50000余元如数返还。 看着群众赠送的牌匾,听着群众感谢的话语,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党组书记、局长崔晓国十分感动,真诚地回应道:“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你们的赞誉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褒奖和肯定,也是对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鼓舞和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严厉打击各类市场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报夏县人民的信任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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