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5日从市文化和旅游局了解到,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恢复跨省(区、市)团队旅游。
通知主要提出两点,一是恢复跨省(区、市)团队旅游。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经当地省(区、市)党委、政府同意后,可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 酒店”业务。 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开展团队旅游及“机票 酒店”业务。出入境旅游业务暂不恢复。
二是调整旅游景区限量措施。 旅游景区要继续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的要求,接待游客量由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调至50%。 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旅游景区室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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