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在“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中,立足夯实基层基础,重点强化“六大作用”,努力提升创建实效。
一是强化党组织的引领抓总作用。 平陆县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创建主体单位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由各级党组织书记亲自担任创建领导组组长,积极动员组织各方投身创建工作,为“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人民群众的参与能动作用。 广泛宣传,动员各级党政干部带领基层各类组织、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三零”单位创建一线,发挥基层群众情况熟、背景清、方法活、办法多的自治自理作用,层层落实,人人动手,形成人人是参与者、人人是创建者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创建主体的主动履责作用。 平陆县严格落实创建单位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的作用,调动各级各成员单位履行治安防控职责的积极性,强化各自矛盾纠纷隐患源头排查化解责任;组织开展多警种街面巡逻防控;深入推进智能安防建设,确保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建立完善农村(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加强城镇、农村和城乡接合部治安管控;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定期开展内部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有效堵塞漏洞,全面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四是强化“三治融合”的规范净化作用。 发挥自治的约束作用、德治的教化作用、法治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引导基层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减少基层矛盾隐患,有效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广大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促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和行为习惯。
五是强化综治基层组织的管控主力作用。 发挥各级基层综治组织作用,动员企业单位保安、村组干部、“两会一队”“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妇委会、红白理事会、网格员、护林员等力量,投身创建一线,通过划小管理网格,明确区域界线,厘清创建责任,推进创建工作。
六是强化督导检查作用。 由创建办定期督导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通过组织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优等综治措施推进落实,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全力推动“三零”单位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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