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贪污罪的主体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另一类是受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近日,运城市万荣县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上,第五审查调查室主任古晓娜为参加培训人员讲解《贪污罪名的认定和区分》。
为了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万荣县纪委监委开设了每月一次的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本着“领导带头,骨干牵头,全体共进”的原则,由班子成员、各科室主任和业务骨干主讲,适时邀请专家老师授课。学习内容为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宣传写作、财务审计、人文历史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把大讲堂打造成学习、交流、历练和展示的“四合一”平台。 今年以来,万荣县纪委监委通过专题学习、定期培训、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强化干部学习,力求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学习培训格局,打造纪检监察业务精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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