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运城市纪委监委对新绛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王军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军胜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违规收受他人礼金;违反规定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便利,在财政扶持资金分配上优亲厚友,插手干预司法活动,为他人在办理排污许可证、承揽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军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运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运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军胜开除党籍处分; 由运城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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