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直面新挑战,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紧紧围绕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巩固、深化、提高”的方针,紧紧围绕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全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运城“塑造美好形象、实现振兴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一)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着力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特别是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认真研究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表现形式、内在特征和查处方式,破解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发现难、查处难的瓶颈。要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夯实良好政治生态基础。 持续抓好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落实。督促和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要把党内法规的各项要求融入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之中,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二)进一步加大问责追责力度,着力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党建和党的各项工作中,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要真正担好主责、首责和全责。要继续保持层层压实责任的推进态势,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探索建立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委会述纪述廉述作风述责任并接受评议制度,完善“两个责任”考核机制。 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问责促进责任担当,以问责激发工作热情。不断完善“一案双查”制度,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着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要紧盯重要节点,看住“关键少数”,驰而不息抓出成效、抓成习惯。要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形式,从严从重处置,点名道姓曝光。要把顶风违纪搞“四风”的列为纪律审查重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仅要处理违纪者本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推动改进作风由解决面上的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由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向常态治理、长期治理转变。 完善立体监督网络,建立纠正“四风”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探索实施“随机式、拉网式、点穴式、借力式”联动监督机制,提高查纠“四风”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紧紧依靠群众开展监督,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用好“一键通”“随手拍”等平台。 正党风、清政风、带社风、促民风、树家风。要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把家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两微一端一网”网络综合平台,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加快建立警示教育网上展馆。激活和传承运城红色文化、廉政文化、法治文化和德孝文化,使清正廉洁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坚守。 (四)进一步把握实践“四种形态”,着力保持高压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正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实现既坚决处理“少数”和“极极少数”、又管住“常态”和“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进一步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加强对谈话函询的再核查,不断提高执纪能力和水平。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过去政治生态下一些犯错误的干部,不抛弃不放弃;对如实坦白错误、主动交代问题的要充分体现政策;对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始终把严惩极极少数抓在手上,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纪律审查重点。 紧盯群众身边腐败,持续加大审查力度。认真解决部分基层党委、纪委涉纪信访“零受理、零处置、零结果”,信访流量长期呈现“倒金字塔”现象的问题,充分发挥县乡两级主力军作用,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突出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在扶贫工作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挥霍浪费、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为全市实施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组织、法院、检察、公安等成员单位之间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努力做好纪法衔接。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增强反腐合力。 (五)进一步推进市县巡察工作,着力发挥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 推进巡察全覆盖。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坚持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加快进度与严格标准相统一,在工作实践中创新方法、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做到巡察无空白、监督无例外。 聚焦巡察重点,强化巡察监督。要紧紧围绕“两四一聚三紧”要求,突出巡察的政治定位,重点关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重点了解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影响改革发展稳定、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坚持问题导向,让显性问题见根见底、让隐性问题浮出水面。 用好巡察成果,抓好整改落实。要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综合研判,提出处置建议,分类进行移交。纪委和有关部门党组织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要依规依纪处置,切实提升质量。要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直面问题和差距,一件一件抓好落实,一项一项巩固提升,整改情况要公开发布、接受监督。 (六)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坚守职责,找准定位。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理念、思路、方法、机制和作风上的与时俱进,坚决克服形转神不转、身转心不转、上转下不转的问题,坚决纠正在议事协调机构上明减暗不减、明退暗不退的问题。 积极稳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根据上级纪委的统一安排,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实现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坚持纪律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进一步健全完善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的办法。 强化内部监管,创建模范机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抓好班子、带强队伍,形成健全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系统内部违纪问题。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管,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七)进一步发挥纪律保障作用,着力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抓好正风反腐,通过正风反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领导为目的,加强党的领导包括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一个指引、两手硬”要求,努力找准监督执纪问责和全市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既要聚焦主业、突出主责,也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要深入推进“三转”,也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坚决做到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正风反腐的力度就有多大;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跟进保障到哪里,切实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干干净净抓经济、促发展。 清除发展障碍,卸减发展负担。重点整治“为官不为”、懒政庸政,人浮于事、推诿扯皮等问题,切实让那些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的干部付出沉重代价。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阻碍、干扰、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和事。 为担当者担当,对负责者负责。坚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合理容错免责机制,全力支持改革者、鼓励实干者、宽容失误者,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别是对受到诬陷诽谤的,要及时澄清是非,并严肃查处造谣诬陷者,态度坚决地打击无中生有、凭空捏造、颠倒黑白、恶意陷害的行为,旗帜鲜明地保护作风正派、敢抓敢管、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干部。 (天虹创惠网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