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效实施,形成党政领导、司法部门主管、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不断提高我市社区矫正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平安运城、法治运城建设,运城市社区矫正委员会近日正式成立。
委员会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司法局局长任副主任。 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16个部门组成。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及上级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加强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和指导; 统筹协调、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及重大案件; 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司法局副局长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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