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6日,一辆载有24名村民的轻型普通货车,被运城市永济交警大队虞乡中队查处。 当天凌晨5时许,永济交警大队虞乡中队巡逻民警在辖区521国道石卫村口附近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查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的车厢内载了许多人,由东向西行驶而来。 经了解,车厢内共载有24人,他们均是乘坐轻型普通货车外出打工的附近村民。 轻型普通货车设施简陋,他们挤在仅有5平方米的露天车厢里。 民警现场向乘车人讲解了违法载人的危害,并进行了转运。 同时,民警还对轻型普通货车驾驶人姚某江进行了批评教育。 姚某江表示,以后会遵守法律规定,并写下了书面保证。 随后,民警依法对姚某江未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货运车违反规定载人拉客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3800元、记7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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