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6日,运城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经表决,任命史永胜为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史永胜简历史永胜,男,汉族,1975年4月生,山西省繁峙县人,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处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1998.08——1999.09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科员 1999.09——2001.11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科员) (其间:1998.12—1999.12 方山县下乡扶贫) 2001.11——2003.11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助审员(科员) 2003.11——2007.02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助审员(副科) 2007.02——2016.11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助审员(正科) 2016.11——2017.03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副处) 2017.03——2020.01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2020.01——2020.03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审判管理局政委、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正处) 2020.03——2020.08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审判管理局政委、审判员(其间:2018.09—2020.08 挂职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20.08——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处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