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1日,运城市住建局成立6个建筑质量安全督导检查组,分别深入13个县(市、区),对全市建筑质量安全隐患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时间为8月30日至9月25日,重点督导检查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房屋,特别是建设年代不一致、擅自加层、改扩建、结构整体性差的拼凑式建筑;对人员密集性场所,如学校、医院、饭店、出租房、集贸市场、网吧、厂房、宾馆、商业综合体等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或用于经营性使用的自建房; 排查房屋选址是否安排合理,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周边排水是否顺畅有无倒灌,崖体是否存在松动、塌落、崩塌迹象,地基是否按要求处理;针对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仍居住在原危房中的农户,要立即搬迁新居并对原有住房进行妥善处置。
督导检查组要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出台的《关于对建筑工程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并负责做好方案制订、技术保障、信息服务等工作,同时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对辖区内的所有房屋安全隐患进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整治台账并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拆除,该加固的加固,把安全隐患事故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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