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日至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运城市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贤良,委员郎友良、郭军及全国人大代表杨震生、吴小丽等参加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俊明、市委书记丁小强陪同检查。 市委副书记、市长储祥好汇报运城市贯彻落实慈善法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雅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爱珍,副市长卫再学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运城市敬老志愿者协会、盐湖区红十字会、运城市第一时间爱心公益志愿者联合会、芮城县红十字会、芮城县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实地检查各慈善公益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3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贯彻落实慈善法的情况汇报,并与人大代表、慈善组织代表、有关专家学者和志愿者代表座谈。
自2016年慈善法施行以来,运城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慈善法,在脱贫攻坚、扶贫赈灾、扶老助残、恤幼济困、助学助医、生活帮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市慈善事业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执法检查组认为,运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慈善事业,认真履行慈善法规定的职责义务,慈善工作成效显著。
白玛赤林强调,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慈善等公益事业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重点之一。
白玛赤林指出,慈善事业在党和国家整体工作中的层次不断提高,作用也越来越凸显。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慈善事业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位置,全面贯彻实施慈善法,推进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白玛赤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慈善领域的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特别是慈善法的颁布,进一步提升了慈善事业法治化程度。 但是,随着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总结经验,也要找准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切实促进法律实施、改进慈善工作,营造良好慈善法治环境。
白玛赤林强调,人大执法检查是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是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确保人民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的重要手段。 9月5日是“中华慈善日”,通过这次执法检查,一方面深入查找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法律实施工作;另一方面,总结山西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执法检查作为集中学法、普法的过程,推动慈善法的宣传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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