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
被称为“摸金校尉”的盗墓者,
跟随盗墓网络小说和影视剧,
走入大众视野。
他们手拿罗盘、念着口诀,
就找到古墓葬的位置,
并从中盗取文物。
可你知道吗
在现实中,
盗掘古墓葬是犯罪行为,
也总有一些人
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 近日,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人民法院对冯某等人盗掘古墓葬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冯某、贾某、张某、马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十年零六个月、九年、四年。
稷山县的下王尹村及三交村古墓葬群属于两周时期墓葬,对研究两周历史文化有重大作用。 而自2010年开始,被告人冯某、贾某、张某、马某等人多次伙同他人用铁锹等工具在此盗掘古墓葬,并将盗取的文物进行出售,从中获取巨额利益。仅在2016年10月份,被告人冯某、贾某、张某三人盗取的一对狩猎级青铜壶就被以120万元的高价出售。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冯某等人处共扣押疑似文物1730件,经鉴定包括一般文物及西周、东周、战国、汉代时期文物,其中珍贵文物1件,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21件,一般文物1135件,其余均为现代仿品。
稷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贾某、张某、马某违反国家对古墓葬的管理制度,盗掘具有历史、科学价值的古墓葬的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综合每名被告人犯罪情节、参与次数、具体作用及认罪认罚、自首坦白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
古墓葬对于逝者后代具有追忆祖先的精神价值,对于国家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研究价值,对于人类认识历史、发现历史、汲取历史经验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每个公民都有保护古墓、保护历史的义务和责任。 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一旦实施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行为,将会受到法律严惩。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如若发现地下出土文物应及时报告、上缴国家,如果发现有此类犯罪行为要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以实际行动保护文物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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