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1日,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协调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安排2020年至2021年各项立法工作任务。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雅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副主任杜自立主持会议并作具体安排。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振国及市政府各法规起草组、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据了解,2020年至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建筑垃圾处置、机动车停车管理、伍姓湖保护等三方面内容开展立法,共分法规草案起草、法规草案一审、法规草案二审、报批4个阶段。会议对立法工作各阶段工作任务进行逐一分解,并明确具体时间节点。
安雅文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切实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立法引领和保障运城高质量发展。 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征求意见,全面掌握运城市城市管理、建筑垃圾处置和水生态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立法的过程与解决问题的过程统一起来,扎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要强化队伍建设,吸收更多的优秀法律人才,加强对立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立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条不紊推进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立法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