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山西襄汾“8·29”重大坍塌事故教训,山西在全省范围开展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农村自建房相关标准和制度; 组织11个督导组赴各市开展专项督导,力图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自建房乱象。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最新发布的信息显示,自8月30日至9月13日,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已排查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规改建、违法改变房屋用途建筑2085处,已拆除524处;排查发现存在各类隐患和问题的建筑7004处,已整改3291处。 为建立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山西省政府成立了5个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出台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农村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农村自建住宅技术标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办法、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准入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和制度。 目前,山西省政府安委办已组织11个督导组,对专项排查整治责任落实及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进行督导。此次督导明确“五个一律”要求, 即对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处置; 对违法建筑且存在隐患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 对人员聚集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建筑产权人采取加固和改进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不得进行营业活动; 对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未经审批的,一律叫停; 对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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