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至7月,运城市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等12家单位和河津、稷山、新绛、垣曲4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了常规巡察。 近期,运城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跃武,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浓,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班子成员,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参加巡察情况反馈,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指导督促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扣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围绕落实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等部署安排,坚持“三个聚焦”要求,深入查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部署安排,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市委书记专题会和市委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对强化巡察整改、用好巡察成果提出了明确要求。 巡察反馈强调,被巡察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要把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和“坐不住”的责任感,积极主动破解难题,精准高效进行整改。 巡察反馈要求,党组(党委)对整改负总责,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抓到底,特别是要对自身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刀刃向内”带头抓好整改;班子成员是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决不能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 要落实落细整改措施,针对反馈的问题和市委通报的巡察发现的6个方面共性问题,逐个研究解决,做到每一个问题都有专班抓、每一项措施都有专人管。 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推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互促共进。 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通报曝光。 巡察反馈还指出,巡察期间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要求行之有效、切实可行,对所有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 下一步,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要求,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也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从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切实做到以整改促进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发展检验整改成效,为运城市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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