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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统计局启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

2020-9-30 17:32| 发布者: 社区1号| 查看: 188| 评论: 0

摘要: 2020年9月29日,运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运城市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行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全国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 ...
2020年9月29日,运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运城市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行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全国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普查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对象是:

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

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市统计局负责人表示,在运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式开始后,全市将有2.7万名普查员走入千家万户开展普查登记。

希望广大普查对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

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和普查人员将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职权,严格执行人口普查方案,文明规范进行入户调查,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各地统计执法机构将坚决打击干扰、拒绝、抗拒人口普查的行为,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活动,对人口普查中各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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