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纪委监委对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尧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尧林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纪法意识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借春节、中秋之机,多次违规收受下属人员礼金; 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提拔、调整中,收受下属人员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对单位重点项目工作不重视、不安排、不督促,导致工作未按规定落实到位,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违反规定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竞拍、干部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企业经营者和下属人员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李尧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严格执行党纪党规,但其理想信念丧失,纪律底线失守,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运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运城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纪委、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尧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收缴其违纪所得; 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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