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运城垣曲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山西沐风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召开了破产重整工作座谈会,法院破产合议庭法官、破产管理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座谈。
山西沐风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占地面积30余亩,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一家集食用菌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公司按照“公司 基地 农户”发展模式,在垣曲县的皋落、蒲掌、英言、华峰、历山等10余个乡镇及周边的闻喜、绛县、侯马、济源等地建立了生产基地,公司销售网络覆盖国内20余个大中城市,产品销往内蒙古、新疆、北京、上海、河北等地。 自2015年开始,山西沐风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因银行断贷、民间借贷高额利息难以清偿,缺乏流转资金,导致负债累累,难以继续经营,继而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 经审查认为,山西沐风农林开发有限公司虽然目前处于资不抵债的现状,且缺乏流动资金,正常运转有难度,但其基础设施健全,生产设备齐全,有一定的技术实力和销售渠道。 如果能够筹集资金重整,盘活资产,公司完全有可能走出困境,逐步偿还债务,重获新生。 据此,垣曲县人民法院从挽救企业、保护债权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角度出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十条的规定,裁定受理山西沐风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座谈会上,破产合议庭法官认真听取了山西沐风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关于近期债权申报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与破产管理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等就破产重整工作面临的难题商讨解决办法。
垣曲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山西沐风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是垣曲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首个破产重整案件。 下一步,将结合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实际,用好用足法律资源,积极探索和尝试审理破产案件的新方法,全方位提升破产审判水平,依法有效解决民营企业发展涉及到的深层次矛盾,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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