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受人员力量限制,乡镇纪委自己办案自己审,导致案件中的一些问题难以发现。现在我们乡镇的审查调查工作由协作区其他同事负责,我只负责审理,就能从不同角度对审理报告提出修改意见,补充完善后再交县纪委监委审理室把关。”谈起今年开始实行的协作区交叉审理机制,万荣县第四协作区成员、光华乡纪委书记黄小燕感触颇深,“这样既减少了人情干扰,又保障了案件质量”。
今年以来,针对乡镇纪委人员不足、查审不分、案件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等问题,万荣县纪委监委采取协作区交叉审理模式,改进和完善基层案件审理方式,推动乡镇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
万荣将下辖乡镇划分为若干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3至4个乡镇纪委组成,实行交叉办案,审查工作交由同一协作区被审查人所在乡镇之外的纪委书记负责,案件审理工作由被审查人所在乡镇纪委负责,审结后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审核把关。“经充分沟通、不能达成统一意见的,由被审查人所在乡镇纪委书面提出异议,提交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被审查人所在乡镇党委、纪委按程序执行。”万荣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复杂疑难案件,县纪委监委审理室提前介入,全程指导把关,确保案件质量。
为规范乡镇案件审理工作,该县纪委监委还制定下发了《乡镇纪委审理违纪违法案件常用文书式样》,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规范和细化。同时,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和监察员到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跟班轮训,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让轮训干部参与到案件审理的阅卷、谈话、集体审议等具体环节,帮助其严格按照审理工作要求把好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提高业务能力。 (万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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