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运城市保安员队伍规范化建设,2020年10月27日,运城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打击非法制售使用仿警车、警服、警用标志和警用设备等行为的通告》。
《通告》指出,从10月27日起,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违规使用仿警车、警服和警用标志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警用服饰、装备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整治规范警用装备使用范围和规定,纠正保安从业人员违规使用仿警服装装备行为。 此次打击整治的范围包括非法制作、经营、销售警服、警用装备、警用标志及其仿制品的; 非法使用“公安”“警察”“警用”“特勤”等字样或其他警用标志、警用装备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 非法穿着警用服装、仿警服或者使用警用装备的;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冒充人民警察追索债务、招摇撞骗的;配备警车、救护车、消防车、救援车的单位,不按规定使用警灯、警报的; 未经公安部门批准的“黑保安”公司以及未经培训、考核和无上岗资格的“黑保安”; 保安员未按规定穿着2011式保安服装,非法穿着仿警用服饰的行为。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相关单位、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行动,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主动向公安机关上交非法警用服装、装备等。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制售警用服饰、装备违法犯罪行为,对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举报电话为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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