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三零”企事业单位始终保持在98%以上,近日,夏县出台《夏县企事业单位“三零”单位创建指导意见》,全面扎实、规范有序推进全县企事业单位“三零”单位创建活动。
《意见》提出,全县企事业单位要紧扣“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要求,围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目标,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等“四防”措施。 人防措施是指要明确“四员”,落实门卫值班制度,定期开展培训。 物防措施是指要配备物防器具、安保工具、安全防护用具。 技防措施是指在企事业单位内部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按时限要求和标准实现与全县“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的联网运行。 心防措施是指要加强干部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加强对员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意见》强调,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社会责任,在全面抓好企事业单位内部“三零”创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能动性,组织员工积极参与所在村(社区)的“三零”创建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治安防控,带头创建“平安家庭”“平安村”“平安小区”“平安社区”,积小平安为大平安,以“小三零”推动实现“大三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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