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日,运城市盐湖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桃源岗,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查处和劝导教育。
10月30日起,运城市《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开始实施。该通告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从11月起,盐湖交警大队一线民警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在执勤中,民警除了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处罚外,还要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告知驾驶人违法载人、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造成的后果及危害,提醒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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