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市中心城区将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限行时间为11月9日至12月31日,每日7时至22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限行区域为市区圣惠路(不含)以东,涑水街(不含)以南,安邑西路北段(不含)向东与机场大道(不含)、司马温公路(不含)合围区域以西,滨湖大道及红旗东街延长线(不含)以北道路范围内。
限行期间,日常限行措施实施尾号限行管理: 尾号1和6,周一限制通行; 尾号2和7,周二限制通行; 尾号3和8,周三限制通行; 尾号4和9,周四限制通行; 尾号5和0,周五限制通行。 同时,橙色、红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施尾号限行管理,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即尾号1、3、5、7、9单日通行,尾号2、4、6、8、0双日通行。 限行期间,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理:公共汽车、出租车、公路客运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警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通勤大(中)型载客车;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清障车、矿山抢险车、特种勤务车、保险勘察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汽车(绿色牌照及尾号为英文字母X的小型汽车); 新鲜瓜果、蔬菜及鲜奶运输车辆。同时,婚丧嫁娶用车,须提前两个工作日到公安交通部门备案。
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将通过电子监控拍照记录和民警现场查处等方式,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每4个小时记录查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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