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创建5A级景区奖励2000万元!为助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运城市日前出台了系列硬核奖励措施。 奖励标准包括3个方面:
一是对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的奖励——创建一家国家5A级景区奖励2000万元,创建一家国家4A级景区奖励200万元,创建一家国家3A级景区奖励30万元。
二是对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的奖励——创建一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奖励10万元,创建一个山西省4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奖励5万元,创建一个山西省3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奖励3万元。
三是对省级“黄河人家”创建的奖励——创建一个省级“黄河人家”奖励2万元。对同时成功创建乡村旅游示范村和省级“黄河人家”的单位不重复进行奖励。
成功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省级“黄河人家”的主体,在评定公告发布后的6个月内,向市文化和旅游局申请奖励资金,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文件、认定文件、奖励资金用途等。
按照要求,成功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省级“黄河人家”的奖励资金,须统筹用于申报主体项目品质提升的奖补,不得用于个人奖励。凡弄虚作假、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将依法追回其所获奖励资金,并追究涉及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18年9月20日印发的《运城市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奖励办法》同时废止。该办法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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