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湖公安破获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2020年11月18日,盐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打击“双卡”专案组民警经过调查取证,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26岁,夏县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所办理的银行卡是用于诈骗嫌疑人跑分、洗钱的情况下,办理了3套银行卡,并在网络上发帖高价收购银行卡,将所有银行卡销售给他人,获利3800元。
11月19日,民警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刘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5岁,临猗县人)在明知办理银行卡用于诈骗嫌疑人跑分、洗钱的情况下,办理了5张银行卡后销售给他人,获利1500元。其后,刘某在某跑分、洗钱平台上帮助非法网站洗钱,从每笔转账资金中获取4‰的收益,非法获利10040元。
目前,两犯罪嫌疑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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