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至28日,山西省住建厅检查二组对我市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达标认定等“水十条”节水重点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经过召开会议、查阅资料,省住建厅认为运城市城市节水工作达到国家标准。
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和省政府《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的节水重点目标任务,2020年全省设区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此次考核检查包含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达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再生水利用率、建筑中水设施安装、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5个部分内容。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考核总分100分,得分90分以上才可认定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达标。
考核专家组指出,运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落实创建指标任务,节水工作成绩显著。但在创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海绵城市建设未开展“一书两证”及竣工验收的专项审查;未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的审核;未制定再生水价格指导意见或价格标准。 此外,在建筑中水设施安装的监管方面及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方面,存在未履职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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