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12月23日,运城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组织召开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工作启动会议。 运城市人社局、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相关负责人参会。 会上,运城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相关负责人向参会人员解读了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包括实施背景、基本原则、参加范围、基金筹集、账户设置、待遇领取条件等内容。 运城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对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准备工作,进行详细安排,要求各县(市、区)把缴费摸底工作和政策宣传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对接,按时、高标准上交各类信息、报表;发挥长处,做好该项工作的开局和谋篇。 运城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张有德强调, 各县(市、区)相关负责人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要全方位、无死角地做好宣传工作,进行全面、准确的政策解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参保居民形成合理预期,鼓励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 全体经办人员要加强政策学习、业务培训,进一步吃透政策,掌握要点; 各县(市、区)相关负责人要强化时间观念,倒排工期,明确目标任务,克服工作短板,提高工作标准,全力做好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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