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第四批中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城市,运城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重大安排,坚持把深化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创新机制、精准发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集体经济发展红利,取得了“闲置资源盘活、集体经济壮大、农民稳定增收”的共赢格局,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注入了强大动能。 目前,运城全市村集体年收入突破 100万元的村121个,突破50万元的村142个,突破5万元的村达95%以上。 加快“三变”改革 严把“四个环节”定权益 运城市坚守政策底线,规范工作程序,把集体和成员权益落实到位,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一是在清产核资上求“细”,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 运城市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资产移交办法,严格执行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重点掌握资源、资产、资金、工程、旧账、投资等六方面情况,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不遗不漏。运城全市1606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核实资产147.04亿元,集体土地1775.88万亩。 二是在界定身份上求“准”,确保成员确认无误差。 各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依法依规合理登记、世代农户上门登记、户地分离询函登记、无户无地不予登记、群众认可大会登记”八字口诀,准确开展认定工作,全市共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22万人,建立了成员名册,并在县、乡政府登记备案。 三是在折股量化上求“公”,确保成员利益不受损。 按照科学量化、公平设股、分类施策的原则,对有经营性资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对没有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经济(股份)合作社,设立虚拟股份,将股份量化到人、确权到户;对有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的村,成员按照所持有的股份数享受资源性资产带来的运营收益,使农村集体资产由过去“共同共有”变为现在的“按份共有”。 四是在挂牌立社上求“严”,确保改革红利不缩水。 着眼于激发集体经济组织活力,制定了合作社选举工作指导意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制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理事会、监事会。运城全市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9411个,成立经济合作社(联合社)6656个,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和颁发证书工作。 加强“三资”监管 创新管理体系堵漏洞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运城市扎实开展清理整顿工作,解决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夯实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 据统计,运城全市共摸底排查各类承包合同133462份,规范完善合同61168份,为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32.34万元;核查农村集体债权总额133018.9万元,集中清理整治收回、核销债权79136.7万元,占全市农村集体债权总额的59.49%;核查全市农村集体债务总额440449.64万元,清理整治化解、核销债务275056.96万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6起,涉案金额266.38万元,涉案人数46人。 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运城市制定并实施《运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制度》,坚持每年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以农经中心为基础成立监管中心,各乡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站,各村组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 运城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实现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实现全市统一监管。比如,稷山县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数字化平台。该平台与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农村经济平台链接,实现了集体资产管理的公开化、透明性、信息化。 坚持“三策”并举 建设产权市场助流转 一是加强市场建设。在全市13个县(市、区)分别成立了以县(市、区)长为主任的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审核等工作,扎实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 二是创新政策体系。运城市制定出台符合实际交易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则,不断完善和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引导,切实推动工作开展。在运营过程中,完善相关制度及各类产权交易的操作细则和文本格式,为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依据。 三是优化服务环境。按照统一受理、分职履责、归口管理的方式,运城市在交易中心开设交易申请、交易鉴证、抵押登记等窗口,配套设立资产评估担保等中介服务机构、金融部门和农业经营服务大厅,开展以农村土地经营权交易为主的10种交易服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规范有序运行,为广大农民实现以土地经营权为主的财产性收入提供了交易空间,为集体产权合理流动提供了实现价值的交易平台。 截至10月底,全市完成各类产权交易2945宗,交易额18020.963万元;累计完成各类产权交易37510宗,交易总额达到82433.1万元。 创出三条路径 壮大集体经济促增收 打造“产业带动型”模式。紧紧围绕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运城市采取“公司 集体 农户”“合作社 集体 农户”“产、供、销一条龙”等生产经营模式,发展果品保鲜和冷藏、建设高标准农业园区、蔬菜日光温室等等。比如,芮城县充分发挥“光伏领跑技术基地”的带动作用,在沿山区域形成新的观光旅游经济带,带动了全域旅游发展,每年可给村集体经济带来收益34万元以上,增加农民收入2600余万元。 打造“资产盘活型”模式。运城市引导有集体资产的村,对现有闲置或低效利用的集体土地、办公用房、厂房、校舍等集体资源资产进行改造或扩建,并以发包、租赁、出让等方式取得收入,提高集体资产资源利用效率。比如,临猗县通过采取“合同清整、资产清收、债权清零”方式,把猗氏镇翟村原村办企业“河东造纸厂”改造为物流集散仓储区、电子商务办公区,使集体经济收入增加44万元。 打造“资金撬动型”模式。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运城市以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资金为引领,整合各个部门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比如,永济市利用2017年运城市市级财政资金500万元扶持10个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共投资900.7184万元。 同时,配套100万元资金,整合扶贫资金236万元,撬动其他投入64.7184万元。仅2019年就增加集体收入55.28万元,为永济市287户贫困户分红23.883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