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7日,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疫情防控期间退烧药品监管工作发出通知,要求从当日起,运城市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退烧药品时,须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进行实名登记,一次销售退烧药品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包装。
通知还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营业场所进行定期消毒,保持通风,并要求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如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引导其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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