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运城市稷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男子因分手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的案件。
案件当事双方通过微信相识,聊了几天后,感觉兴趣相投,便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热恋期间,每逢节日、生日和其他纪念日,男方都会通过向女方发红包、转账等表达爱意。 但好景不长,两人分手,男方向女方讨要恋爱期间所花费用。 讨要无果的情况下,男方向该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女方返还不当得利11926.5元。
法官接手此案后,男方向法院提交了约400张双方在恋爱期间聊天和转账记录的照片,要求女方全额归还所有转款。 法官向男方仔细询问后,告知男方在恋爱期间给女方的有些费用是不能要回的。 经协调,男女双方最后达成协议,以女方归还男方8000元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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