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获悉,运城市23家药品零售企业因违规销售退热药品被采取风险管制措施:停业整顿,暂停所有药品销售;对其违法违规线索依法立案查处。 按照山西省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省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热药品的通知》(晋疫情防控办函〔2021〕28号)要求,运城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自1月15日12时起暂停销售退热药品。 但经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运城市医疗保障局大数据监测,1月16日至18日,运城全市有23家药品零售企业仍然违规销售退热药品。为严厉震慑违规行为,坚决堵塞防控漏洞,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23家药品零售企业(名单附上)采取风险管制措施。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希望,运城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杜绝违规销售退热药品行为。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实时监测,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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