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运城市平陆县公安局常乐、张村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0年12月20日,平陆县常乐镇周某在盐湖区某网吧上网时,被一名自称“王哥”的人搭讪。 “王哥”以卡上每流转一万元,获利30元为诱饵,让周某提供给他个人开办的银行卡。 经不起诱惑的周某将此好处介绍给平陆县常乐镇的朋友袁某和平陆县张村镇朋友张某,三人立即从各银行办理银行卡9张,交给“王哥”,“王哥”付给每人好处费1000元。 目前,周某、袁某、张某因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被依法处罚。
警方提醒,买卖银行卡是违法犯罪行为。 实名办理手机卡、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贪图眼前小利有可能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同时,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也很可能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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