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意见指出,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如何积极、科学、稳妥地促使土地流转,让凝固的农村生产要素流动起来呢?盐湖区近几年率先进行了实践和探索。本报今日刊登《让凝固的农村生产要素流动起来》一文,对其做法和经验进行介绍,以为我市各地推动此项工作提供借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和“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的改革方向。那么,作为县(市区)一级,怎样科学有效地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让农村一些沉睡的生产要素流动起来,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呢?盐湖区自2013年建立和运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以来的生动实践,给了我们不少有益的启示。回应时代呼唤——在全省率先建起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盐湖区是运城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区现辖7镇6乡8个街道办事处279个行政村,总人口6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0万人,国土总面积123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8万亩,是一个亦城亦乡的传统农业区,2011年被列为“转型综改试验省级先行试验区”,2016年被确定为“全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盐湖区和全国各地农村一样,出现了现有的农村资产资源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与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客观要求不相适应的状况,特别是在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不断增多,有依靠土地致富梦想的庄稼人越来越少的大背景下,农村大量的土地、荒山、宅基地、集体资产等生产生活资源被闲置凝固起来,成为游离在经济社会发展之外的沉睡资产,导致生产生活要素的极大浪费。对此,盐湖区委、区政府敏锐地看到: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有形市场,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提高出让出租价格,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可以激活各类发展要素,盘活农村土地、房屋、林权等资产资源,引导社会资本和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还可以通过对交易行为的指导、鉴证和监督,规范双方交易行为,为交易双方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降低交易隐患和风险。前瞻性的思维使盐湖区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的2013年10月,就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盐湖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积极开展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主的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通过科学确权、规范交易、公正评估、安全担保和抵押融资,使“沉睡”资源变成“活”资产,为农民实现土地经营权财产性收入提供了交易空间,为集体产权合理流动提供了实现价值的交易平台。截至2016年8月底,累计完成交易项目1037个,交易总额达到2亿元。其中,集体经营性资产租赁1个、交易额10万元,集体机动地等资源流转10个、交易额1306万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699个、交易额6513万元,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167个、交易额7661万元,评审“一事一议”项目171个、交易额4823万元。目前,盐湖区的做法已在全省进行推广。 建立科学机制——构建驱动产权流动的平台与制度搭建一个平台,构建流转交易服务新体系。在过去原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对资源配置的特点和政府服务功能的要求,成立了盐湖区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区政府先后投入500万余元,依法建起盐湖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属国有独资企业。中心设立6个业务部(信息部、交易部、鉴证部、市场部、综合部、财务部)、6个服务窗口(交易咨询、交易申请、前置审核、交易办理、交易鉴证、抵押登记)、1个招投标大厅和农村产权交易网站等。同时,在21个乡镇办依托经管中心设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服务窗口”,279个村设立相应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网点。目前,盐湖区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区乡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整合一个窗口,优化流转交易服务功能。将过去分属农业、林业、国土、房产、水务、知识产权等部门管理的农村产权进行了整合,在农交中心设置了统一的交易服务窗口,以方便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者查询和交易。在提供“一站式”产权交易服务的基础上,针对产权评估、抵押担保、项目经营和融资贷款等问题,区政府牵头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对接,增设了金融服务区、农业经营服务区、农产品营销区、农村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区和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服务区。现已入驻的有山西美信孚资产评估事务所、盐湖区政信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运城支行、大舜兴农基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庭和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等。为了确保服务功能的有效发挥,该区还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和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大力支持流转交易平台建设和健康发展,使服务功能和手段更加完善,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更为有效的服务。出台一套政策,支撑流转交易健康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细则》《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金融支持土地流转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流转、金融支持和监管防范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他产权流转交易提供政策保障。区农村产权交易监管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农村产权交易规则》。农交中心编写了《农村产权交易指导手册》和《农村产权交易业务流程》,并发到农村基层干部手中。土地流转交易相关部门制定了评估流程、担保流程和抵押贷款流程。在运营过程中,该区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及各类产权交易的操作细则和文本格式,为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依据。创建一种模式,规范流转交易服务运营。在区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下,本着“既敢于创新,又严守法纪”的原则,该区在农村产权交易运营过程中着力规范运作模式。严格审查交易主体,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一律要求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农户产权交易,一律要求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征得权力共有人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让人一律要求具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特别是对工商资本租用农户承包土地实行准入制。积极打造并认真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交易鉴证、统一平台建设的“六统一”运营模式,遵循“程序统一、操作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有力”的产权交易程序,实现阳光信息、阳光交易、阳光服务、阳光价格、阳光监督的透明操作,推动农村产权交易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运行。结出丰硕成果——生产要素的大流动激发出蓬勃活力——推动着现代农业向前发展。交易平台的建立运行,使得大量闲散土地集中到种植大户手中,推动了适度规模经营、多元化特色农业发展,全区农业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开始向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转变。同时,促使社会分工更加精细化,一部分农民转化为农业企业的职工,成为产业工人;另一部分农民到城市打工或自主创业,进一步使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实现合理的再分配,促进了产业结构深层次、优质化的调整。——激发了经营主体投入热情。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使规模经营主体吃了定心丸,坚定了投资的信心,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如盐湖区会荣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农交中心流转交易,拿到200余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投资1000万元的设施栽培项目已获得收益;瑞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培育的“瑞核短枝核桃”新品种,在旱垣地区通过流转土地实现规模化种植,亩收益在1万元左右。——促进社会资本流入农业。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的规范化运作和政策的不断完善,实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与农商银行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有效对接,破解了长期困扰农业经营主体抵押融资的难题,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截至目前,农交中心已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7家农业经营主体对接金融抵押贷款2407万元。同时,加大金融创新力度,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种子”作用,建立了山西大舜兴农风险投资基金、盐湖区城镇化投资基金、盐湖区基础设施建设基金3支基金。目前,已对20多家农业企业和农业合作社进行了考察,并已向凯盛肥业、富硒葡萄等企业投资3500万余元。平台的建立和运行,促使社会资本争相投入,先后吸引绿港、林原、润源、颐源等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入驻,全区百亩以上的规模化园区发展到90多个,千亩以上的园区达8个;全区流转土地累计达20.1万亩,发展设施农业10万亩,农业领域累计投资超过20亿元。盐湖区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区)。——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由于把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产权和集体建设工程招投标统一纳入交易中心,采取统一的标准和渠道,通过政策咨询、严格审核、公开交易、签约鉴证、确权授权、抵押登记和调解仲裁,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均得到有效保障,大大减少了农民私下交易或因产权不明造成的矛盾和纠纷,也从源头上治理了农村集体产权和工程建设问题中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维护了农村集体和群众利益,促进了干部廉洁自律,推动了农村改革发展与和谐稳定。目前,全区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产权引发的信访比例大幅下降,信访案件不断清仓见底。 (天虹创惠网转载于运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