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9日,国务院颁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对此,运城市医疗保障局及时安排部署,确保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落到实处。
运城市医疗保障局采取三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 要求市县两级医保部门提高认识,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学以力行。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 要求全市医保系统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定点医药机构,宣传解读《条例》的政策和规定,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是抓好贯彻落实。 要求全市医保系统结合工作实际,在《条例》的学习培训上见成效,纵向上推动医保系统全覆盖,横向上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 在创新完善贯彻《条例》的政策制度上见成效,以《条例》为依据,修改完善现有规章制度,抓紧制定新的配套规定;在推动督查落实上见成效,适时开展贯彻《条例》专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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