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年3月9日,运城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100余名执法人员和20余名施工人员,对盐湖区芦子沟村附近的一处大型违法钢结构构筑物,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当日15时,拆除行动正式开始。两台大型吊车和平板运输车提前入场准备,执法人员对拆除区域进行清场,在20余名施工人员的配合下,对大型违法构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据悉,近期,运城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中心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对城中村自建房、小产权房和违法建设“发声亮剑”。
在地毯式梳理中,执法人员发现芦子沟村附近一处3000余平方米的大型钢结构构筑物,作为仓库对外出租,但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 运城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其送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大型违法构筑物业主在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后,虽然对仓库中的物品进行了转运,但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法队依法对大型违法构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运城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说,随着天气渐暖,市区将迎来施工高峰期。随后,他们将采取严厉举措管控城中村自建房、小产权房和违法建设,施工方在开工建设前,一定要取得合法施工手续,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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