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选举工作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 近段时间以来,稷山县本着“三大一高”的标准,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县乡党代表选举工作。
在落实县乡党代表选举工作中,稷山县坚持“大格局”,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精准压实各级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成立县委换届风气督查组、县乡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选举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大视野”,广泛推选代表候选人。 在各领域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提名工作上,稷山县严格按照名额分配、代表条件和构成比例,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 代表候选人涵盖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解放军、武警部队等,还从驻村工作队员、农村第一书记、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干部中提名一定比例的代表候选人。 坚持“大体检”,严审资格条件。 采取“双审查、双否决”的工作措施,制定县直、乡(镇)党代表资格负面否决清单,明确存在若干种情形的人选不得作为党代表候选人。 在选举单位党组织初审的基础上,稷山县委组织部函请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民政、信访等部门进行联审,全面掌握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情况。
坚持“高标准”,构建候选人队伍。 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过程,是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党内民主生活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一次具体、生动的党内民主教育活动。 稷山县在此次选举工作推荐提名的323名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中,高标准构建了一支全领域覆盖、年龄结构合理、文化水平较高、综合能力突出的代表候选人队伍,全力保证党代表选举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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