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盐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第一时间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启动I级响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该区各乡镇(街道)和环委会成员单位拿出了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减排名单,各类工地、面源污染源名单和燃煤锅炉名单,建立污染源整治台账,按照停、限、整的标准对号入座、分类处置,并从18日开始全面深入检查。在市第7号《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执行期间,对工业企业采取驻厂监管,除保障城区居民正常生活必需的供热、发电等企业和机械加工、食品加工企业外,其余所有大气排污企业全部停产,共停产工业企业129家。对建成区内的所有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并按照洒水、喷淋、覆盖、围挡、硬化“五个100%”的标准进行整治,做到整治到位一家,验收一家,销号一家,共停工施工工地64家。对所有对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做到停产到位、限产到位、整治到位。此外,区政府抽调120名执法人员,成立抑尘组、控车组、治污组、管煤组、监测组5个督导组,对照调度令8条措施,认真开展督导工作。其中,抑尘组负责督导城区各施工工地和裸露地块整治情况,检查喷淋、洒水、覆盖、围挡、硬化五个措施100%执行情况;控车组流动检查黄标车、老旧车和冒黑烟车禁行和查扣情况,督促交警部门按照职责履职到位;治污组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的停产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燃放鞭炮、露天烧烤、餐饮油烟、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管煤组检查燃煤锅炉取缔使用情况,严防反弹,督查煤炭市场整顿情况,推动加快城中村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进度;监测组对各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严密监控,发现监测数据异常波动,立即通知相关督导组,点对点查找原因,采取措施。 (天虹创惠网转载于运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