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发布通知称,1月3日在全市范围内发布的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延续至1月8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运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据了解,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幼儿园、中小学采用错时开学,取消一切课外活动。市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执行单双号限行规定,加大黄标车、冒黑烟车辆和渣土车的查处力度。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还发布《关于重污染天气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临时交通管制的公告》。3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临时交通管制延续至1月8日24时。 (天虹创惠网转载于运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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