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2月24日在运城召开,会期三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运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运城市2017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选举运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其他事项。 (天虹创惠网转载于运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