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4日讯(记者 辛戈)今日,记者从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2016年已确定为山西省“打黑除恶”深化年。我省将继续把“打黑除恶”纳入全年综治考核体系,对办理涉黑案件进展缓慢、质量不高的,将严肃追究公安局长和办案人员的责任。 近年来,山西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规模“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并成为全省新常态下的三个高压态势之一。在过去的2015年,全省在“打黑除恶”行动中成绩斐然:数据显示,公安机关一年中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26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35人。其中涉黑涉恶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工作人员共计42人。“去年以来,全省各级政法机关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了一批重大黑恶犯罪组织,清剿了一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行霸、市霸和街霸,铲除了一批无恶不作的农村黑恶势力,深挖了一批黑恶势力‘代言人’和‘保护伞’,全省‘打黑除恶’高压态势基本形成,并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 新的一年,全省政法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和搞好线索摸排,同时强化社会管理,建立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制度,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高危部门职务犯罪防范体系,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建设监管机制,有效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我省将继续把“打黑除恶”纳入全年综治考核体系。被挂牌重点整治的地方,如果工作仍无明显进展,党政机关领导要作出说明;对办理涉黑案件进展缓慢、质量不高的,相关政法部门要向同级党委政法委说明情况;公安机关要按照规定,对工作落后的地方,严肃追究公安局长和办案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