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社区 首页 运城头条 市直部门 查看内容

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三审 未依法向捐赠人反馈情况或将被追责

2017-2-24 15:21| 发布者: 南昔97| 查看: 134| 评论: 0|原作者: 施雨岑 崔静|来自: 运城日报

摘要: 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22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三审。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向捐赠人反馈情况”的法律责任。根据草案三审稿,如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有“未依法向捐 ...

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22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三审。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向捐赠人反馈情况”的法律责任。根据草案三审稿,如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有“未依法向捐赠人反馈情况或者开具捐赠票据的”情形,将由同级人民政府审计、民政等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监事会民主推选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对监事会负责人的产生作出明确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促进我国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主义领域的重要作用,对现行红十字会法进行修订是必要的,修订草案经过常委会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言论 登录立即注册

论坛精选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18636392123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ewm_b关注小程序
  • ewm_a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ewm_a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