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刘志刚)分布在我省各地的国有林场,不仅是维系我省生态环境的主体框架,而且也是京津地区和华北平原的一道重要生态防线。2月24日,省林业厅发布消息称,目前,我省正式印发《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晋发[2016]9号),这标志着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即将全面展开。
我省地处黄土高原、黄河中游,是全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也是生态环境极为脆弱的省份之一。为了加强生态保护,改善全省人民的生存条件,新中国成立以来,省政府陆续组建了九大林区,管辖147个国有林场,由省林业厅代省政府直接管理。加上120余个市县林场,全省现有260多个国有林场。国有林场主要分布于我省太行、吕梁两大山系主脊两侧生态十分脆弱的地区,以及黄河、海河等12条一级支流的源头地区,对于控制河流泥沙淤积、阻挡沙漠南侵东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据悉,《方案》总体目标为三个方面,一是实现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到2020年,通过资源整合,加强保护,科学经营,增量提质,使全省国有林场经营面积增加到5000万亩以上,有林地面积增加到3000万亩以上,活立木蓄积增加到1亿立方米以上。国有林场范围内的宜林荒山全面绿化,森林结构得到优化,生态功能显著提升。
二是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到2020年,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优化国有林场布局,拓宽职工就业渠道,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场部、管护站点逐步实现“五通”(通水、通电、通路、通网络、通电视),职工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三是体制机制创新取得实效。到2020年,建立功能定位明确、政策保障有力、管理科学规范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2016年年底,林场机构整合精简到位,财政预算保障到位,全省国有林场由267个减少到220个以内,国有林区非林单位减少30%,全省国有林场全部纳入公益性事业单位管理。2020年年底,全省国有林场总数减少到200个以内,事业编制减少30%左右,领导职数显著减少,国有林区非林单位总数减少到改革前的50%左右,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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