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6月5日~16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会议。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在全世界范围内研究保护人类环境的会议。出席会议的有113个国家,共1300多名代表。会议讨论了当代世界的环境问题,制定了对策和措施。这次会议提出了响彻世界的环境保护口号:只有一个地球!会议最后形成并公布了著名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简称《人类环境宣言》),以及包含109条建议的保护全球环境的“行动计划”,呼吁各国政府和人民为维护和改善人类环境,造福全体人民,造福子孙后代而共同努力。 《人类环境宣言》提出7个共同观点和26项共同原则,规定了人类对环境的权利和义务,呼吁“为了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而保护和改善环境”,“这个目标将同争取和平和全世界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这两个既定的基本目标共同和协调地实现”。会议建议将大会开幕日这天作为“世界环境日”。1972年10月,第27届联大确立每年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 世界环境日的意义 设立世界环境日,就是要提醒全世界注意全球环境状况和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危害,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它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世界环境日也是联合国提高全球环境意识、敦促各国政府对环境问题采取行动的主要媒介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