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新闻 “新农合可帮了我大忙了,没想到看这么大的病,我只花了不到两万元。”临猗县东张乡积善村村民卫彩亮近日对笔者说。卫彩亮在该县中医医院住院17天,花费医疗费用76493.59元,新农合报销后自付费用为19123.4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5%。而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前,实际报销比例仅为50%左右。 临猗县从2012年开始探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形成了按病种付费、床日付费、乡镇卫生院定额付费、门诊总额预付4种支付方式并存的运行模式。近年来,该县直接受惠于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患者达11.4万余人次,减少群众自付费用5126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 2012年,该县试行按病种付费,选择医疗费用较高、出院病例较多、治疗方法相对成熟的病种,根据医疗机构近3年病种费用确定病种定额费用,原则是超支不补、结余归己,使农民在县级医疗住院的报销比例达到75%,乡级医疗住院的报销比例达到85%。按病种付费克服了限额付费的弊端,调动了医院和医生的积极性,但无法做到全覆盖。2013年,该县在区域内数家医院开展按床日付费试点,将疾病分为20大类56个疾病组,结合医疗机构近3年费用情况进行数据分析,科学测算出每个疾病组床日段的付费标准,补偿比达到75%,疾病覆盖率达100%。在县级医疗机构开展床日付费以后,试点医院病源明显增多。接着,该县新型农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于2014年4月在两个乡镇中心卫生院试行定额付费,具体办法是参合农民住院只需交纳100元起付金,其余住院费用100%报销。实行定额付费后,很多农民不再一味选择省里和市里的大医院,而是回到当地的乡镇卫生院住院,乡镇卫生院的病人大幅度增加。同时,将门诊个人补偿最高额度由每年50元增加到300元,引导群众自觉到门诊就诊。 通过5年的探索完善,该县医疗行为逐步规范,住院次均费用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县级医院住院个人只需自付总费用的25%,乡镇医院住院只需自付100元,其余费用实行100%报销,参保人员得到了更多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