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从运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稷山县被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首批“山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并奖励50万元。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示范县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全国部署开展的一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程,是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据了解,此次同时被命名为“山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的还有杏花岭区、古交市、大同矿区等13个县(市、区),稷山是我市唯一入选的县(市、区)。
自2015年1月启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以来,稷山县委、县政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加大保障力度,狠抓责任落实,示范创建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在城乡集体聚餐、信息化建设以及乡镇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上的探索创新,得到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高度肯定,顺利通过该办组织的验收评价和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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