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新绛县紧盯重要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综合运用日常性谈心谈话、提醒谈话、函询、约谈、指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诫勉谈话等方式,着力构建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工作体系。 运城新绛县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谈心提醒常态化的实施细则》,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开展日常性谈心谈话、提醒谈话、函询、约谈、指定专题民主生活和诫勉谈话提供了明确的适用情形、规范化流程和标准化文书。在谈心提醒中,对班子成员的日常谈心谈话、提醒谈话、约谈,由党委(党组)负责人主谈,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参加;履行“一岗双责”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和一般人员进行的三种谈心,由分管领导主谈,股室负责人配合,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参加,报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知情。谈心提醒常态化工作开展一个月以来,该县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开展日常性谈心谈话364次,提醒谈话21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