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夏县纪委监委以“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为目标,始终绷紧安全弦,不断强化办案安全措施,从案前预防、案中监督、案后跟踪三方面入手,确保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该县一是坚持制度为先,预防在前。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谈话场所保密制度》等规章制度,做好审查(调查)方案、措施使用的审核把关及重要环节的留痕工作;不定期对谈话场所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不留安全“死角”;坚持委领导谈话场所安全值班,定期对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安全责任常在。二是坚持文明办案,监督同步。严格安全文明办案工作要求,增强法制意识、程序意识,转变工作理念、执纪方式,切实提高案件查办整体水平;实行“人性化”办案,健全各项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切实保障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谈话人员身份、数量、场所及时间规定,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加强执纪监督监察谈话全程监督,坚守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三是坚持堵塞漏洞,跟踪完善。把安全自查自纠纳入日常工作,切实做到安全自查自纠常态化,及时发现隐患,堵塞安全漏洞;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围绕办案程序、办案安全、办案纪律三方面要求,建立考评制度、细化考评标准、明确追责方式,从严压实责任,引导、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实现“双零”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