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年9月5日晚,区委书记、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李哲主持召开盐湖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我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他强调,脱贫攻坚工作无捷径,要狠抓我区“非贫困县”脱贫攻坚任务整改,坚持结果导向,精准施策认真履责,确保顺利通过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区委副书记、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尚国桦参加会议并传达了全省45个非贫困县脱贫攻坚推进会的主要精神,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副组长任刚参加。 会议通报了省、市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清单和我区自查问题清单,贯彻全省45个非贫困县脱贫攻坚推进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骆惠宁关于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作出的批示,分析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对我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李哲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必须如期保质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随着攻坚战向纵深推进,非贫困县更是全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正确认识我区作为“非贫困县”面临的脱贫攻坚任务形势,强化重视程度、加快工作效率,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变化”。区扶贫办要组织专业人员,就省市反馈问题清单、我区自查问题清单及非贫困县共性问题分类到各乡镇办及职能部门,进行问题清单移交,明确差距、查找问题、厘清责任。 李哲强调,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要坚持“精准”的方式方法和“认真”的工作作风,坚决避免一刀切、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各职能部门要坚持结果导向,对照目标查找问题,精准整改,严格杜绝在脱贫攻坚工作上“打折扣”、“交糊涂账”。要严守“责任”二字,纪检部门、组织部门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在问题整改、防止返贫、全面脱贫、巩固提升工作中,不论哪一个环节,哪一个部门出现问题,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抓好负面典型,以强有力举措推动问题整改,做实、做好我区脱贫攻坚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