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卫生监督员的法治水平和执法能力,促进卫生监督执法合法规范、公正文明,运城市万荣县卫生监督所于9月2日上午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了《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山西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山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本次学习重点强调落实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重点强调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等内容;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点强调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等内容;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点强调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 会议上,监督所负责人刘卫东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强化事前公开。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规范事中公示,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加强事后公开,执法机关作出执法决定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采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执法终端拍照取证。 三是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对重大处罚决定进行审核,执法结果及时通过网站,媒体公示。要通过不断学习,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廉洁高效的一流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